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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玉勝
  在全國政協小組討論會蒸烤箱上,政協委員王小康感慨道,某省對計劃生育超生的家庭罰款80萬元,可河北赫赫有名的“紅豆湯事件”,70家企業罰款平均下來,每家不到8萬元。“這叫保護性罰款!”(6日《中國青年報》)
  70家企業違法排污,造成地下水被染成紅色,當地村民飲用桶裝水長達23年,面對如此為害民生、污染環境的嚴重違法事件,肇事企業僅僅受到平均每家不足8萬元的經濟處罰,只是一戶超生家庭罰款的十分之一。如此低商務中心廉的違法成本,如何能夠對違法企業產生震懾與教訓作用?難怪正在聽彙報的李克強總理對此數據都非常驚訝。
  拿企業排污與家庭超生類比,自有其相同與相通的道理。一是環保與計生同屬事關國計民生、澤被子孫後代的大事,都被奉為需長期堅持的汽車貸款“基本國策”;二是企業排污與家庭超生同屬違法違規行為,都必須受到相應的經濟處罰。儘管兩者違法性質未必能同日而語,但就其對社會、民生和未來的負面影響而言,環境污染危害遠甚於超生一個孩子。
  排污罰款不及超生受罰,“差距”不止表現為罰款金額的絕對數懸殊,更在於其背後折射出的領導重視、危害認知、職責履行和工作力度的現實差距。曾幾何時,計生工作被視為“天下第一難”,但由裝潢於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措施得力,其政策功效大為顯現,計生成就舉世矚目。儘管一些地方在政策的具體執行環節也不乏檢討與反思之處,但計劃生育、優生優育理念的深入人心卻是不爭事實。
  反觀環境保護,儘管同屬“基本國策”,但一些地方政府抓排污整治的決心和意志遠不及當年搞計劃生育的勁頭。也許其中不乏地方對經濟利益的考量,但領導認知錯位、法規執行缺位、違法成本太低等卻是亟待解決的短板。特別是地方政府和監管者的重視和履職態度,更是環保國策能否落實到位和取得成效的關鍵。透過河北滄縣某環保局局長“紅色的水不等於不達標”、“放上一把紅小豆煮室內裝潢出來的水也是紅色的”等奇談怪論,人們何以相信其治下的環境治理會卓有成效?
  罰款不是目的,但一定數量的經濟處罰既是執法部門懲治違法的必要手段,更是對違法企業觸及利益、敲到痛處的警告與懲戒。罰酒三杯的保護性罰款,不是治污是致污,是一種掩人耳目的排污保護和拿錢消災的行為誤導。環保與計生類比,不僅比罰款的額度,更要比領導認識的高度、治污措施的強度和嚴格執法的力度。
  張玉勝  (原標題:“罰污輕於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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